親戚送來“茅臺”舍不得喝 賣家出售攤上事兒了
假茅臺難逃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市場監(jiān)管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謝旺江)2022年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重慶市沙坪壩區(q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戴紅升提醒,消費者購買茅臺、五糧液等較貴重的酒類商品時要慎重,商家進貨渠道也應規(guī)范。
陳家橋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正在組織涉事雙方調解
便利店賺錢不成反當了“陪匠”
在戴紅升看來,沙坪壩區(qū)陳家橋的便利店銷售假茅臺事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日前,消費者陳先生(化名)向沙坪壩區(qū)陳家橋市場監(jiān)管所反映,在該地區(qū)某便利店購買了一瓶“貴州茅臺酒”,回家打開這瓶“茅臺酒”的包裝后發(fā)現一些不對勁的地方,于是與之前在茅臺官方授權店購買到的同款白酒進行了對比,對比中發(fā)現兩瓶酒的噴碼存在一定差異,懷疑是假茅臺。
接到舉報后,陳家橋市場監(jiān)管所高度重視,聯系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委托人來所展開鑒定工作。經鑒定,該“茅臺酒”系假冒商標侵權商品。
起初,陳先生十分氣憤,強烈要求便利店巨額賠償。陳家橋市場監(jiān)管所辦案人員胡海調查得知:涉案假茅臺來源是由該商家的親戚贈送的禮品。便利店店主舍不得自己飲用,就把該禮品放在自家店鋪的展臺上進行售賣,全然不知自己銷售的這瓶茅臺酒是瓶假酒。商家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后悔,本想賺點小錢,卻因為銷售假茅臺成了“陪匠”(方言:遭受損失的人)。
陳家橋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了解了雙方情況后,展開調解。經過調解,買賣雙方就便利店假茅臺一事達成了和解,商家退一賠一,并就該事件現場表示歉意,雙方現場簽訂了投訴調解書。事后,該所負責人周自力對涉事商家進行了約談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銷售侵犯商標權商品的相關條款給予了嚴厲處罰。
沙坪壩區(qū)市場監(jiān)管嚴打假茅臺
周自力表示,在日常巡查、集中宣傳時,該所一直堅持告誡提醒商家在開展經營活動時要誠實守信,嚴把商品的采購關、質量關,杜絕銷售采購來路不明的商品,對消費者負責,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021年底,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從轄區(qū)一物流公司查獲一批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飛天茅臺”等白酒共計440余件、4100余瓶,初步估算貨值金額在200萬元以上。在這批查處的假冒名酒中有50余件“飛天茅臺”,其余都是印有“茅臺特供酒”“茅臺內供酒”等標識的各種茅臺系列酒經過相關商標權利人的鑒別,全部系假冒產品。
戴紅升表示:根據國家法律相關規(guī)定,“特供”“專供”等標識早被禁止在商品宣傳和包裝上使用。消費者不要輕信一些所謂的“專供”“特供”商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加大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出重拳打擊制假售假鏈條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廣大消費者買得放心、用得安心。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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