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信用中國(廣東)網站獲悉,深圳市龍崗區(qū)應急管理局對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龍崗)應急罰〔2023〕734號。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300MA5HCFLA3T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吳得琳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龍崗)應急罰〔2023〕734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1、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空壓機房)和有關設備(車間一處正在使用的實測工作電壓239V的配電箱)分別設置明顯的“當心爆炸”和“當心觸電”安全警示標志的行為,不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第4.2.3條表2(續(xù))編號2-3、《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第4.2.3條表2(續(xù))編號2-7的規(guī)定,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 | ||||
違法事實 | 2023年8月1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在執(zhí)法檢查中發(fā)現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生產車間一處配電箱(實測工作電壓為239V,有可能發(fā)生觸電危險)未設置“當心觸電”安全警示標志;空壓機(由于空氣具有氧化性能,尤其在較高壓力下,輸送系統又具有較高的流速,因此系統的危險既具有氧化(熱)的危險,又具有高速磨損及摩擦的危險。由于壓縮機的氣缸、貯氣器、空氣輸送(排氣)管線因超溫、超壓可以發(fā)生爆炸)房未設置“當心爆炸”安全警示標志。 | ||||
處罰依據 | 1、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參照《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3 年版)》違法行為編號1024的規(guī)定;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參照《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3 年版)》違法行為編號1013的規(guī)定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1、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違法行為,對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幣10000元(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違法行為,對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以上合并,擬對深圳路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幣15000元(壹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
罰款金額(萬元) | 1.50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23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龍崗區(qū)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