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專利開放許可制度高效運行,拓展專利轉化運用的模式和渠道,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全面推進專利開放許可制度實施。
針對大家較為關心的內容,本文整理了十個常見問題,與大家一起了解學習。
01 問:什么是專利開放許可?
答:專利開放許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設的一種專利特別許可。專利權人自愿提交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對專利許可使用費“明碼標價”,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向全社會“廣而告之”,任何單位或個人書面通知專利權人并按照標價付費即可獲得實施許可,對所有被許可方“一視同仁”。
02 問:專利開放許可與傳統(tǒng)許可的區(qū)別?
答:專利開放許可是專利權人主動且公開地表明許可意向,提前明確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等關鍵條件,面向的是眾多不特定對象,不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其公開透明的特性能夠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許可效率。
相比之下,傳統(tǒng)許可方式通常是潛在被許可方主動尋求許可,許可對象相對較少且特定,許可條件往往需要雙方耗費時間和精力反復協商確定,這使得交易過程較為復雜,成本較高,效率也相對低下,而且相關信息的傳播范圍較窄。
03 問:什么類型的專利可以申請?
答: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都可以申請專利開放許可,后兩者還需提供專利權評價報告。
04 問: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的受理條件?
答: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的請求人應當為專利登記簿副本中記載的全體專利權人;
請求開放許可的專利應當為已授權公告且處于有效狀態(tài)的專利;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提出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過專利權評價報告且評價報告的結論支持專利權有效。
05 問: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的辦理途徑?
答:原則上應當通過電子方式提交,請求人可通過專利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http://cponline.cnipa.gov.cn)進行線上辦理。電子方式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杭州代辦處面交(杭州市余杭區(qū)五常街道溪沁街258號A座506室)或者郵寄相關文件。
06 問:提出專利開放許可聲明,應準備哪些材料?
答: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全體專利權人同意實行開放許可的書面聲明及其身份證明材料、關于許可使用費計算依據和方式的簡要說明等。
如果擬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為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時,需提交專利權評價報告;
如果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開放許可聲明手續(xù)時,需提交辦理開放許可聲明業(yè)務委托書;
專利權人就共有專利權提出開放許可聲明的,應當提交全體共有人同意的書面聲明材料。
07 問: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估算?
答:按照《專利審查指南》規(guī)定,許可使用費以固定費用標準支付,一般不高于2000萬元;以提成費支付的,一般不高于凈銷售額的20%或利潤額的40%。許可使用費高于上述標準的,專利權人可通過普通許可等方式進行許可。
08 問:不予專利開放許可的情形?
答:專利權處于獨占或者排他許可有效期限內的;
因專利權的歸屬發(fā)生糾紛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采取保全措施,已經中止有關程序的;
沒有按照規(guī)定繳納年費的;
專利權被質押,未經質權人同意的;
專利權已經終止的;
專利權已經被宣告全部無效的;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尚未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的;
專利權評價報告結論認為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
其他妨礙專利權有效實施的情形。
09 問:如何查詢辦理進度?
答:有兩種方式。網絡查詢: 請求人可以通過專利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查詢辦理進度,同時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等信息在中國專利公布公告系統(tǒng)公開發(fā)布(http://epub.cnipa.gov.cn/)。
電話咨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杭州代辦處0571-89937010、88086197。
10 問:如何辦理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的備案?
答:專利權人或者被許可人應當在開放許可實施合同生效后,憑能夠證明達成開放許可的書面文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杭州代辦處辦理備案手續(xù)。
辦理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備案的應當提交:請求人簽章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被許可人以書面方式向專利權人發(fā)出的通知;被許可人向專利權人支付許可使用費的憑證(或專利權人收到許可使用費的憑證);請求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權限的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