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75號
質檢總局關于批準對波爾多(Bordeaux)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
經(jīng)法國農業(yè)、食品、漁業(yè)、農村事務及土地整治部推薦,法國波爾多葡萄酒行業(yè)委員會向我局申請波爾多(Bordeaux)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參照《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質檢總局組織專家技術審查合格,現(xiàn)批準自即日起對波爾多(Bordeaux)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附件:波爾多(Bordeaux)質量技術要求
質檢總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