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62號
質檢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
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
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質檢總局決定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進行調整,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取消機電產品和食品接觸產品的出口檢驗檢疫,共涉及222個海關商品編碼(詳見附件),自2014年6月15日起執(zhí)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法定檢驗以外的進出口商品,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實施抽查檢驗。
二、對海關商品編碼7202210010(硅鐵,含硅量大于55%,小于90%)、7202290010(硅鐵,含硅量大于等于30%且不超過55%)項下的商品,新增實施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口商品收/發(fā)貨人或代理人須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fā)的《出境貨物通關單》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xù),自2014年7月15日起執(zhí)行。
附件:取消出口檢驗檢疫的海關商品編碼表
質檢總局 海關總署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