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8日,山東省威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威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
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近期,在威海市市級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中發(fā)現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為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經營的清水脆筍(罐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及二氧化硫殘留物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經營的清水脆筍(罐頭)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7月13日,威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向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送達《檢驗報告》,并依法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經營的清水脆筍(罐頭),全部使用完畢,無庫存,現場檢查未發(fā)現該批次產品。
(二)行政處罰情況
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經營的清水脆筍(罐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及二氧化硫殘留物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鑒于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購進上述產品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系首次違法,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情況并提供證據材料,威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按照威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威海春竹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了整改。
威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