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9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今年上半年該市流通領域個人護理電器商品質(zhì)量抽檢結果,標稱商標為“池美”電吹風等13批次個人護理電器不合格。
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工商局對該市金牛區(qū)、郫縣、邛崍市、大邑縣的商場超市、部分電器綜合市場以及荷花池批發(fā)市場銷售的個人護理電器(電吹風、電動剃須刀)進行了質(zhì)量抽檢。
本次抽檢主要對以下指標進行了檢測:電吹風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耐熱和耐燃、端子電壓;電動剃須刀的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耐熱和耐燃等。
抽檢結果顯示,13批次樣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標志和說明、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端子騷擾電壓等。
不合格樣品標稱商標涉及:池美、博麗絲、紅心、飛人、永日、康夫、箭王、人杰、博加、恒翔、真漢子等。
據(jù)悉,成都市工商部門已責令經(jīng)營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對經(jīng)銷不合格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要求經(jīng)營者進行整改,經(jīng)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