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龐鶴)朱先生6月22日在深圳民治大潤發(fā)超市(網店)購買奧爾良烤雞腿(當日現制)等食材,他的女友在食用雞腿后出現拉肚子的情況,就醫(yī)后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朱先生向商家索賠1000元被指敲詐勒索。目前雙方協(xié)商未果。
朱先生稱,他的女友當日邊看電視邊吃雞腿,在快吃完還剩一兩口時才發(fā)現雞腿還帶血絲,并未烤熟。大概2小時后,他的女友開始拉肚子,就醫(yī)后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
朱先生表示,他與線上客服交涉退單時,對方推諉扯皮。他又聯系該超市相關負責人維權,電話溝通中,對方承認雞腿有問題,但卻多次稱他提出的1000元賠償是勒索。最后,他又找深圳民治大潤發(fā)店長曾先生溝通,但賠償問題依舊未能協(xié)商一致。
記者聯系到曾先生,他說:“(雞腿)會帶有(血)絲,可能是因為這種產品解凍或者烤制過程中的工藝(問題)。我們都是從正規(guī)廠家進貨,經過進貨查驗,制作過程也都是正規(guī)的手段和方法。我們當天排查了,至少烤制200個雞腿,就這一個出現這種情況。我們是一批一批烤制,可能是雞腿在烤箱的位置不一樣,熟的程度也不同?!?/p>
曾先生表示,目前可以退給消費者雞腿費用6.9元,報銷醫(yī)藥費(十幾元)?!跋M者要求賠償1000元比較過分,屬于敲詐?!?/p>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表示,雞腿沒烤熟還帶血絲就出售(尤其是夏季)是有風險隱患的。消費者吃完雞腿兩小時后去就診,醫(yī)生已診斷并開藥,消費者也能證明從該超市買了雞腿,如果還保留雞腿剩余部分作食物證據,那更高的可能性就是因吃了雞腿導致急性腸胃炎?;诖?,消費者可以主張商家賠償1000元。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李斌強調:“產品本身價格較低并不能成為超市認為不應賠償1000元的正當理由,這種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通過相對高額的賠償能夠使商家或者生產者盡到法定的保證食品安全的注意義務,確保商家或生產者的食品生產銷售都不侵害消費者的權利?!?/p>
“商家不能認為消費者是在敲詐勒索?!崩畋蟊硎荆迷p勒索是行為人利用商家產品的表面瑕疵,不以產品的使用為目的,比如抓住產品標簽標注瑕疵,或者用公證錄像的方式購買產品,買了以后不吃立刻找商家承擔10倍的賠償責任。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是在濫用權力,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氨景干婕暗南M者買了食品后即食用,之后拉肚子就診,最后要求商家賠償1000元,起碼是正當的維權行為。”
對商家說的敲詐問題,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麗珠與李斌看法相同。郭麗珠表示,商家認為買家敲詐勒索,可能是基于現在市面上確實存在極個別非以生活消費為目的、惡意主張賠償金的“職業(yè)打假人”?!奥殬I(yè)打假人”通常明知商品存在問題故意采取多地、多店、重復、批量購買等方式要挾商家作出賠償,其行為已脫離正常的生活消費目的,近年來司法案例中一般認定其不具備“消費者”身份,從而不支持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叭缳I家是以正常的生活消費目的購買商品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索賠的,并不構成敲詐勒索?!?/p>
(文中圖片均由消費者朱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