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甘肅省稅務局獲悉,近五年來,甘肅省稅務部門不斷完善并落實稅收“黑名單”公布—涉稅聯合懲戒—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將47戶存在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納稅人錄入稅收“黑名單”公布信息系統,納稅信用被永久記錄留底。
甘肅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中45戶被曝光并受到聯合懲戒,有力震懾了稅收違法行為,守法經營者一路綠燈、涉稅違法者寸步難行的納稅信用評價氛圍,在全省已經形成,并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近年來,甘肅先后三次優(yōu)化完善稅收“黑名單”曝光辦法,明確稅收“黑名單”認定標準、公布流程、公布內容、信用修復等規(guī)定。將騙稅、走逃(失聯)等九類違法案件納入公布范圍。
對達到公布標準的案件,甘肅稅務機關做出處理處罰決定且超過法定復議或訴訟期,或未做出處理處罰決定但進行走逃(失聯)公告30日后,先錄入稅收“黑名單”公布信息系統,作為當事人的稅收信用記錄永久保存,然后再公布曝光。公布的內容包括企業(yè)名稱等納稅人基本信息、涉稅違法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等。
為促進納稅人改正錯誤,甘肅拓展跨部門聯合懲戒工作機制,讓稅收“黑名單”企業(yè)及相關人員處處受限。包括將納稅人信用級別直接降為D級、阻止欠繳稅款的當事人出境、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布、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等。
對信用不良的納稅人,納稅人在公布前或者公布后繳清相應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經稅務機關確認,不再向社會公布曝光或停止公布曝光,并停止實施聯合懲戒;所有案件公布滿3年后從公布系統撤出。讓納稅人有機會主動糾正違法行為。
2014年至今,甘肅省稅務部門在稅收“黑名單”公布信息系統中,共錄入因偷稅、虛開發(fā)票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47戶納稅人,其中企業(yè)46戶,自然人1戶,相關失信信息2303條,涉及違法發(fā)票11472份、涉稅金額2.21億元,偷、逃、騙、抗稅類案件32起,虛開發(fā)票類案件15起,對當事人稅收信用記錄永久保存。
目前,公布曝光的45戶“黑名單”納稅人中,43戶因主動補繳稅款、公布期限屆滿等原因被撤出公布并停止聯合懲戒,納稅信用得到修復,2戶仍未撤出公布。甘肅通過連續(xù)五年開展稅收“黑名單”曝光和聯合懲戒工作,挽回直接稅收損失7443.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