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徐文智)一場罕見的大霧,讓歌詩達賽琳娜號郵輪無法在上海吳淞港靠岸。許多購買船票的游客不得不遺憾返程。西安消費者周女士的兩位家人在辦理相關手續(xù)時,因為返程交通費用的承擔問題與承接旅行社發(fā)生了分歧。
持續(xù)大霧
郵輪航次被取消
今年3月28日,西安消費者周女士的父母在陜西海外旅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陜西海外旅行社)的安排下,從西安乘坐火車前往上海,按照雙方簽訂的《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的計劃安排,將在3月29日下午4點左右在上海吳淞港登上歌詩達賽琳娜號郵輪,開啟上海-福岡-長崎的賽琳娜號8日游行程,并將于4月4日乘坐火車返回西安,完成這次旅游行程。
3月29日上午,周女士父母在上海地接社的安排下完成了一次上海半日游行程,當天下午,由于上海當?shù)爻霈F(xiàn)多年同期罕見的大霧天氣,賽琳娜號郵輪無法進港靠岸。在陜西海外旅行社的安排下,兩位老人當日入住酒店休息,等待第二天天氣好轉后登船旅行。
3月30日上午,陜西海外旅行社接到了歌詩達郵輪船務(上海)有限公司的正式通知,“由于上海吳淞港的持續(xù)大霧天氣,航道始終處于封閉狀態(tài)”,賽琳娜號3月29日出發(fā)的航次取消。
在該通知中,給原本計劃參加本次航次的游客同時提供了解決方案,包含全額退票、保險補償、下次郵輪航次票務的30%折扣等3項內(nèi)容,包括周女士父母在內(nèi)的所有游客還將獲得每人400元的太平洋郵輪保險補償。
一場意外的天氣,讓愜意的郵輪旅游泡了湯。當周女士獲悉郵輪無法成行后,擔心兩位70多歲的老人身體健康受到影響,很快就安排老人乘坐當天的飛機返回了西安。旅行社在獲知周女士父母已經(jīng)購買了返程飛機票后,很快就安排專車將兩位老人送往機場。
合同解除
費用結算起爭議
記者了解到,此前周女士已向旅行社支付了8600元的旅游合同金額全款,包括西安-上海的往返火車硬臥票款和賽琳娜號郵輪的費用。周女士在父母返回西安后,隨即與陜西海外旅行社接洽退款事宜。按照通知和合同的規(guī)定,陜西海外旅行社向周女士返回的費用包括:賽琳娜號郵輪退款6398元,兩人共計800元保險補償費用以及4月4日的返程火車硬臥款662元。但是,就旅行社是否該承擔兩位老人上海返回西安的飛機票款2120元的問題上,雙方出現(xiàn)了較大的分歧。
周女士認為,當時事發(fā)突然,兩位70多歲的老人無法登船,在陌生的異地他鄉(xiāng)滯留,對老人身體和心理都會造成不好的影響。因此,在獲悉沒有當日返回西安的硬臥車票后,她很快選擇了飛機這種交通工具。周女士認為,這筆費用旅行社方面應當承擔。
陜西海外旅行社負責本次旅游執(zhí)行的段女士則告訴記者,旅行社承擔了3月29日兩位老人在上海的住宿費用、3月30日的專車送機費用共計1000元左右。在獲悉郵輪取消后,她們打算購買從上?;蚝贾莘祷匚靼驳母哞F票,當周女士告知其已經(jīng)購買了飛機票后,隨即安排了當?shù)赜脤\噷晌焕先怂屯w機場。段女士認為,在旅行社方面正在盡力訂車票的時候,消費者在沒有提前與旅行社溝通商量的情況下,個人選擇購買飛機票返回西安,這筆費用旅行社不應當承擔。
變更交通方式
雙方應當協(xié)商
采訪中,周女士和段女士均認可這次航次的取消是一次無法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合同解除。根據(jù)雙方簽訂的《團隊出境旅游合同》,“行程開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合同解除的,出境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給旅游者”。
陜西金鏑律師事務所律師巨黎江認為,《旅游法》針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旅游行程的取消規(guī)定旅游者和旅行者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在扣除實際已經(jīng)發(fā)生的費用后,余款應當退還給旅游者。由此發(fā)生的交通費用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共同承擔,食宿費用由旅游者個人承擔。由于雙方簽署的是包價合同,旅行社負責整個旅行過程中的交通工具費用的支付和交通方式的選擇,因此,當原來的交通方式不能繼續(xù)成行的時候,旅游者要在與旅行社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后,才能變更交通方式。
針對雙方在飛機票款誰來承擔問題上的分歧,巨黎江建議消費者和旅行社雙方坐下來充分協(xié)商。
巨黎江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在簽署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示范旅游合同之后,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條款對于消費者和旅行社的義務權利都做了詳盡的描述。同時,要認識到旅游是需要旅行社和消費者雙方共同協(xié)助完成的一次消費過程,應當充分理解不可抗力因素對旅游行程帶來的影響,在費用計算、交通方式選擇等方面充分協(xié)商,從而完成一次圓滿的出行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