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天津5月29日消息(記者賈立梁 通訊員徐曉楠 李麗娜)日前,天津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一位入境中國臺灣旅客行李中查獲了兩袋臺灣肉粽,共20只,總重4.2公斤。該旅客表示該粽子是臺灣親戚所贈,計劃帶回大陸端午節(jié)食用。由于肉粽中含有部分肉類制品,存在傳播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病的風險,屬于我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chǎn)品名錄》規(guī)定禁止的(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檢驗檢疫人員遂依法對該批物品作截留銷毀處理。
據(jù)檢驗檢疫人員介紹,不少國家和地區(qū)對攜帶、郵寄粽子入境采取限制措施。禁止各類粽子攜帶、郵寄入境的主要有德國、法國、西班牙、瑞士、丹麥、印度、印度尼西亞、巴西、卡塔爾、匈牙利、比利時、俄羅斯、剛果、沙特、烏拉圭、捷克、菲律賓、愛沙尼亞、瑞士、緬甸、墨西哥、韓國、中國臺灣等;禁止含有肉餡和蛋黃成分粽子攜帶、郵寄進境的國家有中國、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