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道,未來智能手機在出廠時預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可能將成為法律法規(guī)的明文要求。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國家網信辦起草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現已全文公布,其中對預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作出了選擇性要求?!稐l例(送審稿)》要求公共上網場所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智能終端設備在出廠時或銷售前,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或者為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提供便利并進行顯著提示。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所占網民比例不斷提高,調查顯示有90.1%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然而,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兇殺等網絡信息危害嚴重,大量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充斥網絡。
送審稿規(guī)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在網絡空間展示可能誘導未成年人實施暴力、欺凌、自殺、自殘、性接觸、流浪、乞討等不良行為等信息之前,須以顯著方式提示。此外,送審稿也提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威脅、侮辱、攻擊、傷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學校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fā)現網絡欺凌的,負有救助義務。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欺凌,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送審稿也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問題作出規(guī)定,要求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游戲或游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連續(xù)使用游戲的時間和單日累計使用游戲的時間,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點至8點期間使用網絡游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