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盧燕
本報訊日前,浦東法院發(fā)布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審判白皮書,通報了2011-2015年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的審理情況,向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的代表發(fā)放了三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系列審判白皮書,并組織有關部門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問題進行了專題研討。數(shù)據顯示,2011年至2015年,我院共受理涉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件1910件,占同期全部保險類案件的63.37%。
據了解,涉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中財產保險案件主要集中在車險理賠糾紛上,主要包括定損不及時、定損金額不合理、賠付項目及理賠金額等方面的爭議。涉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中人身保險糾紛的爭議主要集中三個方面:虛假宣傳、銷售誤導經常成為案件的爭議所在;代簽名引發(fā)的退保糾紛較為突出,且原告主要為老年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不易理解、賠付條件過于苛刻。
白皮書顯示,保險公司普遍調解意愿不強,大部分保險公司基于經營風險考慮,通常對涉訴案件的調解設置嚴格的權限和復雜的多層審批手續(xù),有的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分權不明、合作不力也是影響調解達成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