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朱先生投訴稱,2022年10月20日,其購買的音箱出現故障,于是聯系品牌廠商,并將音箱郵寄廠商維修。
經檢修,廠商客服回復朱先生音響購買已滿一年,超出保修期,如果維修需支付800元,朱先生同意。
11月1日,朱先生收到廠商寄回的音箱,卻發(fā)現沒有維修更換下來的原損壞的主板,朱先生認為廠商做法不合理,原損壞的主板應一同寄回。
接到投訴,工作人員立即聯系廠商售后負責人進行調解。工作人員指出,朱先生是付費對音箱進行維修,原配件所有權應屬朱先生。
經調解,廠商同意將原損壞主板寄還給朱先生。
案件點評
該案中,消費者是付費維修。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支付了新配件的費用,而換下來的配件消費者在購買時也已付費,因此,換下來的舊配件歸屬消費者,廠商無權將舊配件占為己有,也不能以所謂的“企業(yè)規(guī)定”剝奪消費者對舊配件的所有權。
朱先生付費更換音箱主板,更換下來的主板應歸屬朱先生所有,朱先生對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朱先生要求廠商退回原音箱主板理據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