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人常言“人無信不立”。道理很簡單,但現(xiàn)實中總有人不重視這個“信”字,為一時一事之利行失信之事,最終的結果卻是失去更多,付出更大代價。
近日有媒體報道,某網紅帶貨被指兩頭割“韭菜”,一邊利用夸張話術宣傳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另一邊通過數據注水制造虛假繁榮,騙取商家巨額坑位費。相關專家表示,這種“兩頭坑”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也侵害了商家和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相關平臺應明確嚴懲措施,對數據注水的主播、機構,該禁播的禁播、該封號的封號,真正形成威懾力。
該網紅本以為通過玩花活兒可以兩頭通吃,沒想到花招敗露落了個兩頭招厭遭唾棄,在帶貨這個行當恐怕再難立身了。
玩花活兒忽悠人這事,在兒童用品領域發(fā)生得尤其多。兒童醬油、嬰幼兒低鈉鹽、兒童營養(yǎng)面條……各大電商平臺上,“兒童食品”一直是十分暢銷的品類。某調研機構的一項調查顯示,平時給孩子買食品,超過八成的家長側重于購買有“兒童食品”字樣的產品,但超過四成的家長對市面上的“兒童食品”不放心。不放心的原因是他們認為“兒童食品”存在“噱頭大于實質”“價格過高”“配料不科學”等問題。
業(yè)內人士指出,除嬰幼兒配方食品等少數食品,我國并未設置專門的“兒童食品”分類,也未出臺相應的國家標準。也就是說,目前市面上宣稱“兒童食品”的商品大都是企業(yè)自說自話,缺少標準依據。這種情況并不說明我國相關法規(guī)標準不完善或滯后,而是大多數兒童食用的食品并不需要制定專門的標準。兒童群體雖然特殊,但更多情況是不必對其特殊對待。3歲以上兒童由于食物多樣以及消化吸收能力增強,需要讓其攝取多樣化的、營養(yǎng)均衡的膳食,因此多數國家未制定關于兒童食品的專門標準。如果超過了3歲的兒童仍強調其特殊性,甚至人為設計專門標準,反而會產生誤導,使兒童攝入食品營養(yǎng)不均衡、不健康。
當然,不制定兒童食品標準,并不意味著對兒童食品放松監(jiān)管。不少國家規(guī)定,非特定針對兒童的商品,不能隨意用兒童概念;若用兒童概念營銷,就必須有公開的理由和數據以證實其產品的“少兒性”,否則隨時可能遭監(jiān)管部門或法院重罰。這就告誡商家,對待與兒童相關的產品,要加倍小心,不誠信的事千萬別做,因為在這個領域犯事代價更大。
我國越來越重視與兒童相關的產品和服務,不僅法律法規(guī)日益完善,市場監(jiān)管也更加嚴格。市場監(jiān)管總局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制定發(fā)布兒童和學生用品相關國家標準193項,較為全面地覆蓋了紡織服裝、玩具、家具、童車、學生用品等領域。如《學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規(guī)定了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學生用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標識,嚴格“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彩泥中游離甲醛的限量”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限量要求。
顯然,要治理市場不誠信行為,關鍵是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加強監(jiān)管,光靠企業(yè)商家自律是不夠的?!斗ㄖ稳請蟆氛{查發(fā)現(xiàn),一些餐飲店、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存在線上支付操作煩瑣的情況,有的需要關注公眾號或下載App才能下單付款,有的會跳出各種各樣的商業(yè)廣告。商家這樣做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對此早有怨言,但許多商家不以為意。
有法律管著,商家的“不以為意”會收斂一些。其實,消費者也有對付商家不誠信的終極辦法:用腳投票。一旦被消費者拋棄,商家失去的就多了,甚至會失掉未來發(fā)展前程。
【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