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順義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美源家餐廳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順市監(jiān)處罰〔2023〕3205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順市監(jiān)處罰〔2023〕3205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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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美源家餐廳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3MA00R7TP24 |
工商注冊號 | 110113600743795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顯尊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違法事實 | 檢驗不合格的新蕾品牌型號為TDT561-1Z的電動自行車是你店于2022年3月1日從北京路馳采購的,共購進2輛,進貨價1899元/輛。2023年7月11日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一站抽樣(購買)1輛,銷售價格2800元,店內余備樣1輛未銷售。貨值金額5600元,獲違法所得901元。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內容 | 現(xiàn)責令你店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新蕾牌TDT561-1Z型號電動自行車1輛;2、處罰款人民幣5600元(貨值金額5600元等值);3、沒收違法所得901元。以上2、3項合計人民幣6501元。罰款:5600元;沒收違法所得:901元;沒收非法財物;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6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3701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0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20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順義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發(fā)布日期 | 2023/11/21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