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有市民撥打12315熱線咨詢,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新標準實施后,月餅中能否混裝刀叉等其他產品的問題。依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修訂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21)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4.4條明確“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除用于保護月餅的食品用脫氧劑、冰袋之外的所有產品,如紅酒、茶葉、刀叉等均屬于其他產品,不應與月餅混裝。
新標準規(guī)定,月餅包裝不應超過三層,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且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2023年9月1日起,不符合新標準的產品一律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
在此,廣西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月餅時,應重點關注商品本身的質量,按照自身口味和實際需求進行選購,反對鋪張浪費,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摒棄“重面子”“比貴重”的思想,主動選擇包裝簡約適度、符合標準的商品,讓月餅回歸食品屬性和傳統(tǒng)文化本源。若發(fā)現商家銷售涉嫌過度包裝的商品,或其他涉嫌違反市場監(jiān)管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網址http://www.12315.cn),以及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搜索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同時,也呼吁廣大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guī)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價格更親民、品質更優(yōu)良、包裝更簡約”的月餅,共同營造“理性消費、健康消費、綠色消費”新風尚。(通訊員 黃珊 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