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wǎng)站發(fā)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晟京鋼材貿易有限公司,該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晟京鋼材貿易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606MA55AU541P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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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尚**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佛順樂應急行罰罰字〔2023〕65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應予處罰。 |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罰款壹萬伍仟元整 | ||||
罰款金額(萬元) | 1.5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9-22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順德區(qū)樂從鎮(zhèn)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