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信用中國網站顯示,日前,輔仁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輔仁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劣藥清熱解毒口服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5月17日,河南省藥監(jiān)局對其罰款145.2851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13.20774萬元。
圖片來源:信用中國網站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使用假藥、劣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生產、批發(fā)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按十萬元計算,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y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
據了解,輔仁藥業(yè)成立于1997年1月,注冊資本40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朱文臣。經營范圍包括硬膠囊劑、顆粒劑、片劑、口服液、大容量注射劑、小容量注射劑、凍干粉針劑、粉針劑(憑許可證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