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天臺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27號)
抽檢編號為NCP22331023306130478黃魚(非活體)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抽檢編號為NCP22331023306130478;產品名稱:黃魚(非活體);購進日期:2022年5月25日;規(guī)格型號:/;保質期:/;不合格項目: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農業(yè)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被抽樣單位:八角亭村農產品展示中心水產類攤位(蔣曉康);標識生產企業(yè):/。
(二)風險控制情況
執(zhí)法人員于2022年6月29日向當事人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xiàn)場檢查,現(xiàn)場未發(fā)現(xiàn)上述同批次的黃魚(非活體)。上述黃魚(非活體)除去抽樣部分,其余已全部銷售完畢。因當事人上述黃魚(非活體)為零售產品,且銷售時間較長,未能召回產品。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黃魚(非活體)的行為,構成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規(guī)定的銷售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根據(jù)《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40元;2.處以3000元罰款。罰沒合計3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