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日前,消費者盧先生在新鄉(xiāng)胖東來生活廣場超市購買了紫玉西紅柿,回家發(fā)現(xiàn)有的西紅柿已經發(fā)霉腐爛,這讓他“當時就沒了食欲”,隨后向中國質量新聞網反映問題。
買到發(fā)霉西紅柿 稱重日期為當天
4月15日,盧先生在新鄉(xiāng)胖東來生活廣場超市購物,其中購買了兩盒紫玉西紅柿,價格分別為7.04元和7.09元。本來打算當天晚上就食用,但是在拿起其中一盒端詳要拆包裝時,赫然發(fā)現(xiàn)有的西紅柿已經發(fā)霉腐爛。盧先生當即停止拆封,并趕緊拿另一盒查看,結果發(fā)現(xiàn)也有西紅柿發(fā)霉腐爛,“瞬間吃的心情都沒有了”。
截圖來源:投訴人提供視頻
圖片來源:投訴人提供
盧先生表示,購買的兩盒產品一個是4月15日當天稱重的,另外一個是4月14日稱重包裝的。他認為,胖東來生活廣場超市對食品把關不嚴,讓腐爛食品流入到消費者手中?!皟珊卸加邪l(fā)霉的,還恰巧都讓我買到了,不能說這是巧合吧?!北R先生還對本網表示,之所以投訴是希望該超市能在食品質量上多注意、多把關。
胖東來:顧客可隨時回來 我們妥善解決
4月28日,本網就此向新鄉(xiāng)胖東來生活廣場超市致電,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顧客的投訴超市一直重視,如果有質量問題,顧客可以隨時拿著所購食品以及小票等來處理,也可以撥打電話說明情況,胖東來會妥善解決。
律師:超市應承擔產品質量的相關責任
對于上述消費者投訴的事件應該如何解決,中國質量新聞網特邀法律顧問、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俊麗表示,消費者如果進行相關維權,要保留購買憑證、注意固定產品交接證據(jù)。消費者發(fā)現(xiàn)當日購買的生鮮西紅柿有腐爛變質的情形,可以先與新鄉(xiāng)胖東來生活廣場超市協(xié)商解決,選擇更換合格的商品或退貨處理。如果協(xié)商不行,再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通過以下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jù)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劉俊麗稱,通過消費者提供的相關視頻和圖片來看,其購買的西紅柿腐爛變質應該屬于產品質量問題。應參照產品質量問題相關法律維權。談到新鄉(xiāng)胖東來生活超市的責任時,她表示,超市作為經營者,應承擔產品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對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網上投訴非個例 多涉及食品安全問題
中國質量新聞網在上網查詢相關投訴平臺發(fā)現(xiàn),對胖東來的相關投訴并非個例,投訴內容多涉及食品變質等。
今年1月,有消費者在黑貓投訴平臺稱,頭一天買的一盒奇異果,第二天六個全部變質扔了,“商品保質期應該不止一天吧,希望注意”。
截圖來源:黑貓投訴平臺
截圖來源:黑貓投訴平臺
此外,還有消費者投訴:“賣的西瓜家人吃的時候說變酸了,保質期說有兩天,一直在冰箱里放著,才一個晚上就變質了,下班回家打投訴電話無人接聽?!睂Υ?,胖東來客服回應,顧客撥打客服電話時由于營業(yè)時間調整已下班,無人接聽,該顧客通過黑貓消費者服務平臺進行投訴以及再次撥打客服電話反映后,主管立即與顧客聯(lián)系處理,退款并贈送同品牌整個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