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祖國的花朵,關愛未成年人不僅需要國家、社會、學校、家長的多方努力,更需要從細節(jié)著手、從小處著手。其中煙、酒、彩票會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的東西,尤其需要大力管控。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于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對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加大了相應的責罰力度。
經營者該怎么做?
學校、幼兒園周邊(200米內)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
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
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如有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guī)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jiān)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來源:寧波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