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邰思聰)1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立法強化機動車和挖掘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移動源”污染防治。同時,還將對未完全統(tǒng)計的“移動源”柴油機械進行核查?!稐l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
移動污染源是北京市PM2.5最主要來源。統(tǒng)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636萬輛,是全國機動車保有量最高的城市。此外,外埠進京貨車日均約3萬輛次,長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車有100余萬輛,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4萬至6萬臺。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排放占比達45%,已成為北京PM2.5的首要來源。
據介紹,條例中所指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裝配有發(fā)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yè)設備,包括工程機械、農業(yè)機械、材料裝卸機械、機場地勤設備等。
北京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副局長于建華表示,北京市將對排放超標機動車納入黑名單,同時也將建立重型柴油車的在線監(jiān)控平臺,還將對超標數量集中的品牌或類型有針對性地溯源至生產廠家,從源頭治理角度保證空氣質量。
此外,作為京津冀三地同步立法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的制定還將促進京津冀三地協同治理大氣污染,打好“藍天保衛(wèi)戰(zhàn)”。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主任王榮梅表示,立法協同為京津冀三地協同發(fā)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形成制度合力。此次條例京津冀三地將同時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方面進行區(qū)域協同聯動。